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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特科技: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证券代码:300176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配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次配股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4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鸿特科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87,280,800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54,912,32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配股份。

  四、本次配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可配售数量的 70%或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认购股份的承诺,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股东。

  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拟用于泰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肇庆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六、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详见本配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之“(一)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八、公司承诺将合理利用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通过相关措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从中长期提升股东价值,以填补本次配股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具体分析及措施参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告的《关于向原股东配
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九、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配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投资风险:

  (一)全部或部分放弃其配股认购权的股东于公司的权益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在本次配股过程中,若某一股东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即未按照其于实施配股方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缴款申购公司在本次配股中新增发行的普通股,该等股东于公司享有的权益会相应被摊薄,即该等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及其于股东会的表决权比例将会相应减少。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在本次配股过程中所获配股认购权无法进行转让,因此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股东无法收到任何补偿以弥补其于公司享有的权益因其放弃其配股认购权而遭受的摊薄。

  此外,本次配股实施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因此,配股过程中全部或部分放弃其所获配股认购权的股东所占有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份额也会相应下降。

    (二)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则本次配股发行失败,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
购的股东。截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有一名股东所持公司股
份存在被冻结的情况,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若该部分股份在本次发行前未解冻或未被处置,则相关股东可能存在放弃认购可认配股份的风险。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已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认配的股份,但若广东
百邦合因其自身资金筹措等原因不履行或无法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因原股东认配股份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 70%,则本次配股仍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三)泰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泰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效益时,主要以公司历史数据并结合泰国当地实际情况为基准进行。该项目规划建设期 15 个月,第二年建成投产,建成当年预计会出现亏损;第三年随着达产率提升,可实现扭亏为盈;第四年完全达产并进入稳定运营状态,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 55,789.71 万元,净利润 4,507.34 万元,销售毛利率可达 17.52%。但由于公司产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铝作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且该项目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未来全球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关税政策变化、泰国当地产业政策和用工政策变化等均不可预期,该募投项目实施后实现的实际效益可能与预期效益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偏差,届时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存在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四)境外销售占比相对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分别为 81,940.82 万元、94,654.21万元、94,094.13 万元和 83,524.0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8.26%、59.97%、58.38%和 63.49%,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客户主要分布在美国、马来西亚和墨西哥等地区。

  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或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且存在一定的回款周期,因此,需要面对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尽管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在获取出口业务订单时,尽可能争取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但外币结算规模仍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以外币结算的出口业务收入占出口业务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6.30%、67.53%、62.73%和 59.72%。

  同时,由于海外销售占比较高,因此,公司还需面对海运价格波动的风险。2020 年下半年开始,国际海运价格急剧上升,到美国底特律的海运价格由 40,000元/柜左右上涨到最高约 160,000 元/柜的水平,2022 年下半年开始有所回落,2023
年逐步回落到 35,000 元/柜左右水平,2024 年又开始上升,至 2025 年 6 月维持
在 70,000 元/柜的水平;2025 年第三季度,国际海运价格出现下行,至 2025 年
9 月下旬,下降到 50,000 元/柜左右水平,但仍比以往正常年景的高。高昂的海
运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公司出口业务成本。

  综上,由于公司海外销售占比较高,故需承担汇率和海运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贸易摩擦不断加剧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贸易摩擦风险不断加剧,以关税为代表的贸易壁垒给国内企业出口带来了巨大的经营风险。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和台山市,产品销售以出口为主,且美国市场出口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市场的销售占海外销售的比重分别达到了 67.55%、59.71%、48.33%和 52.99%。

  2025 年 2 月以来,美国政府多次调整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政策,对
源自中国的相关产品加征高额关税。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美国对中国关键汽
车零部件产品征收的关税税率由年初的 27.5%提高到 57.5%,这对美国车企及以美国车企为主要出口对象的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来说,都带来了巨大挑战。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成本系公司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2.75%、57.75%、58.44%和 57.62%。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铝锭和铝液,属大宗商品,容易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及行业供需变化的影响。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受全球政治经济环境、俄乌冲突、中东地缘政治等因素的影响,
国内铝价波动较大。A00 铝价格最低为 1.74 万元/吨,最高则达到 2.39 万元/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A00 铝价格仍维持在 2.07 万元/吨的相对高位。尽管公
司与大部分客户约定了原材料价格补差机制或调价机制,但一般均是按季度或半年度进行调整,若铝合金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导致公司产品价格调整的幅度及频率跟不上铝合金价格波动,仍有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七)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合计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4.85%、58.69%、63.70%和60.32%。其中,公司向第一大供应商鸿劲新材下属子公司(包括鸿劲金属、华劲金属和南海创利)的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41.62%、
49.51%、52.71%和53.31%,因此,公司报告期内供应商较为集中。

  公司向鸿劲新材下属子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锭、铝液,属于大宗商品,且产品同质性较高。公司基于鸿劲新材下属子公司的区位优势及其快速响应能力,与其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除公司外,广东当地多家大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企业均与其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但若鸿劲新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恶化,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恶化,公司尽管能够找到替代的原材料供应商,但预计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着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八)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及其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包括福特、克莱斯勒、广汽集团等整车(整机)厂,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了50%,且客户结构相对稳定。

  尽管上述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整车(整机)厂,且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主要客户发生流失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下降,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风险。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7
第一节 释义...... 10

  一、一般名词释义...... 10

  二、专业名词释义......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5

  一、公司基本情况...... 15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5

  三、本次发行概况...... 18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22

  五、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23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