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1-099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5:30 ,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
路 17 号五座 3301-3310 室福能厅,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信息的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以电话会议表决方
式参加会议董事 6 人,分别为许明懿、张雯、钮旭春、葛磊、曹丽梅、殷占武。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贵银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监事会审核。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公司与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160,00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期限为叁年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联合承租人)业务,最终以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审批为准。
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7%,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与同一交易对方进行相同类型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 0 元(不含本次拟进行的交易)。公司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由董事会审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