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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东富龙: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4-003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理财产品种类: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内)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金额: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即使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该项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非公司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1837号)核准,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149,471,838.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70,528,161.6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称)已于2011年1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0258号验资报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68,40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40,086,534.5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28,313,465.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262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发行新股取得募集资金净额 157,052.82 万元,除公司募投项目 43,166.70
万元外,超募资金人民币 113,886.12 万元。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
目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结项,结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16,531.36 万元转入超募资金
账户进行管理。截止 2024 年 1 月 30 日,超募资金规划投向为 143,407.08 万元,
实际使用 143,407.08 万元,超募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结余金额 18,221.34
万元为累计留存利息和理财收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由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后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后拟以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1    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中心项目                  76,251.60        53,000.00

  2    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              109,530.79        62,000.00

  3    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命科学产业      130,353.76        86,000.00
      化基地项目

  4    补充营运资金                                  43,000.00        41,831.35

                    合计                            359,136.15      242,831.35

  截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账面金额 135,755.79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公司资金使用安排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4、投资期限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四、审议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非公司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将按照上述额度执行,以往年度通过的额度不再有效,但已发生的尚未到期理财协议可继续执行。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即使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上述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公司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事项进行核算。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宜。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及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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