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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1 深市 东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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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富龙: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6-004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壹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拾
贰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6 年 1 月 30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非公司关联方,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37号)核准,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9,471,838.40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1,570,528,161.6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称)已于2011年1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0258号验资报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68,40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40,086,534.5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28,313,465.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262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发行新股取得募集资金净额157,052.82 万元,除公司募投项目 43,166.70万元外,超募资金人民币 113,886.12 万元。无菌冻干制药装备系统集成产业化项
目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结项,结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16,531.36 万元转入超募资金
账户进行管理。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超募资金规划投向为 143,407.08 万元,
实际使用 143,407.08 万元,超募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结余金额 18,222.29万元为累计留存利息和理财收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由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需求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前募集资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
                        金拟投入额  金拟投入额  投入金额    进度

 生物制药装备产业试制    53,000.00    53,000.00    19,312.03  36.44%
      中心项目

 江苏生物医药装备产业化    99,000.00    62,000.00    36,605.62  59.04%
      基地项目

 浙江东富龙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生命科学产业化    125,000.00    86,000.00    56,079.87  65.21%
      基地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43,000.00    41,831.35    41,831.35 100.00%

        合计            320,000.00  242,831.35  153,828.87        -

    注: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账面金额94,629.68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必须满足产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壹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贰拾贰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自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6 年 1 月 30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购买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即使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均经严格评估,但仍不排除该项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上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保持稳健的资金增值理念,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使用计划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算。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公司
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壹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贰拾贰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届满
之日(即 2026 年 1 月 30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