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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1

汉得信息: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300170          股票简称:汉得信息          编号:2021-011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得信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2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1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5,120万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激励计划简述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为公司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12人,包括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120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每份股票期权之行权将获得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1股公司股票,全
部行权所获公司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84,016,939股的5.79%。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77元/股。

    6、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本次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股票期权数量
                                                          比例

授予期权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50%

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期权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30%

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期权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20%

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权。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行权业绩条件的,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行权期内各期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按照该计划激励对象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行权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当上述条件(1)未能满足时,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当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条件(2)或(3)中的任一情况,该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但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行权。
    (4)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公司将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可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12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 以2019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1年度净        50%

 授予登记完成之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 以2019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2年度净        30%

 授予登记完成之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36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 以2019年度净利润为基准,2023年度净        20%

 授予登记完成之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日起48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注:上述净利润指的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2021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6日,公司对2021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激励计划》及摘要、《考核办法》以及《授权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5、2021年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2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1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5,120万份。同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912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等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且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均合格,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按照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2月1日。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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