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ST 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5-080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 1 年,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确定。公司已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2024 年度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73 人,注册会计师 452 人,
2024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52 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52,779.03 万元,审计业
务收入 45,020.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892.14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4 家,审计收费总额 2,559.32 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9 家)、
采矿业(2 家)、批发和零售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 家)。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4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677.32 万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
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 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近三年签署了鹏都农牧(400256)、
晓城科技(300139)、广东明珠(60038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
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蕊,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
现任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华北制药(600812)和参
与过多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13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
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中国
高科(600730)、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先河环保(300137)、
广东明珠(600382)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
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罚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类型
宏达新材2021年度审
1 曹忠志 2023 年 2 月 9 日 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
计报告
中国证监局 中国高科2021年度审
3 曹忠志 2023 年 2 月 24 日 监管谈话
深圳专员办 计报告
广东明珠中国高科
3 曹忠志 2024 年 8 月 8 日 警告 财政部 2021 年度、2022 年度
审计报告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蕊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 年度审计报酬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 1 年,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确定。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认为利安达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利安达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利安达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利安达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