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5-077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33 股至16,666,66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32%至 0.6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8)。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30-11:30、13:0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 148 号,宋城演艺证券部,邮编 310008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竹青
联系电话:0571-87091255
电子邮箱:sczq@songcn.com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