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5-046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 153 人,预
留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 20 人,共计 173 人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 125.9945 万股,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数量 37.9012 万股,合计 163.8957 万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2%
归属价格:5.08 元/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3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3.89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4、授予价格:5.08 元/股
5、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后):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
序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号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万股)
1 彭文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00 2.39% 0.03%
2 沈旭东 中国 董事 14.00 1.67% 0.02%
3 刘泽霖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0.00 1.19% 0.02%
4 李洪波 中国 副总经理 7.00 0.84% 0.01%
5 马安捷 中国 副总经理 20.00 2.39% 0.03%
6 江兰 中国 财务总监 20.00 2.39% 0.03%
核心骨干员工(180 人) 650.10 77.58% 1.01%
预留部分 96.90 11.56% 0.15%
合计 838.00 100.00% 1.3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3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3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4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5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50%
制性股票相应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年度 触发值(Am) 目标值(An)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10%。 于20%。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21%。 于44%。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33%。 于73%。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n X=100%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A) Am≦A
A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公司层面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年度 触发值(Am) 目标值(An)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21%。 于44%。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33%。 于73%。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n X=100%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A)
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