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6-00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姚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秦勇先生、持股 5%以上
股东沈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0,553,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48%)的股东姚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秦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78,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持有公司股份 19,07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40%)的股东沈欣先
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6,446,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姚建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秦勇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沈欣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占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股) 总股本的比
例
姚建华 持股 5%以上股东 60,553,999 23.48%
持股5%以上股东姚建华
秦勇 840,000 0.33%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沈欣 持股 5%以上股东 19,071,400 7.4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建华、姚尧、秦勇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2,120,8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9%;沈欣、沈思思、杜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3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股东 减持 减持股份来 减持数量及比 减持
减持期间 价格
名称 原因 源 例 方式
区间
公司首次公 自本减持计 根据
开发行前持 合计减持本公 划公告披露
集中 减持
个人 有的股份、资 司股份不超过 之日起 15 个
姚建 竞价 时的
资金 本公积金转 2,578,400 股(即 交易日后的3
华 交易 市场
需求 增股本取得 不超过公司总 个月内,即
方式 价格
的股份及二 股本的 1%) 2026 年 2 月
确定
级市场增持 24 日至 2026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持
个人
有的股份及
秦勇 资金
资本公积金
需求
转增股本取
得的股份
继承公司原 根据
自本减持计
第二大股东 集中 减持
划公告披露
杜军女士名 减持本公司股 竞价 时的
之日起 15 个
个人 下股份(首次 份不超过 交易 市场
交易日后的3
沈欣 资金 公开发行前 6,446,100 股(即 方式、 价格
个月内,即
需求 已发行的股 不超过公司总 大宗 及交
2026 年 2 月
份及资本公 股本的 2.5%) 交易 易方
24 日至 2026
积金转增股 方式 式确
年 5 月 22 日
份) 定
注:姚建华先生、秦勇先生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沈欣先生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建华先生、秦勇先生、沈欣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姚建华先生相关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2022年11月23日,姚建华先生与苏州绿脉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正式的《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和《苏州绿脉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姚建华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姚建华先生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其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仍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的部分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建华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秦勇先生相关情况
1、秦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秦勇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秦勇先生已于2023年3月30日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的情况。
(三)沈欣先生相关情况
沈欣、沈思思、杜杰为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3月2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就一致行动人权利、义务签署了相关协议并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完成股权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欣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姚建华先生、秦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