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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国际”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公司业务总体平稳,各业务模块健康发展。公司沥青业务在面临基础设施建设开工率不足、沥青市场供需两淡的压力下,积极分析沥青市场行情变化,主动灵活调整经营策略,优化组织及人员结构,实施降本增效,处置部分直升机回龙现金,同时进一步运用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等措施,使公司成功扭亏为盈。

  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战略决策的指导下,鼓足干劲,锐意进取,推动了公司跨越式发展。公司沥青部门在供应链团队的持续赋能下,逐步向上突破,从零售终端逐步转战上游贸易业务领域,并初见成效。公司航空直升机租赁业务保持平稳,针对到期业务均完成续约,航材贸易业务量保持平稳,基于航材大部件的周期性更换、翻修需求,缺件将影响运营人执行国家应急护林任务,公司根据这一市场需求,积极开发航材大部件的租赁服务,运用厂家渠道及自身储备需求,建立共享备件池,为客户提供航材大部件的供应,解决客户燃眉之急。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管理层积极作为,坚定“沥青+通航”两大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以市场开拓为核心,以业务协同整合为主线,以资本市场为依托,明晰发展思路,上下齐心协力,努力践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
力,努力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稳步推进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按照既定战略和经营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向好及对经济恢复的信息信心,将对公司业务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公司会继续拓展市场,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一、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0965),审计意见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宝利国际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2024 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 19.69 亿元;营业总成本 18.97 亿
元。

  (二)全年发生期间费用 10,502.62 万元,其中:销售费用 1,075.54 万
元,管理费用 6,097.84 万元,财务费用 1,419.53 万元,研发费用 1,909.71 万
元。


  (三)全年实现营业利润 1,840.42 万元,利润总额 1,696.16 万元,净利
润 1,804.96 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30.22 万元。

    三、期末财务状况

  (一)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7.15 亿元,其中:流动资
产为 9.10 亿元,占总资产的 53.08%;固定资产为 3.14 亿元,占总资产的

18.33%;无形资产为 0.71 亿元,占总资产的 4.12%;递延所得税资产 0.66 亿
元,占总资产的 3.86%,其他非流动资产(质押的定期存单)3.18 亿元,占总资产的 18.55%。

  (二)公司总负债为 7.75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 7.69 亿元,占总负债的
99.30%。

  (三)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9.65 亿元,其中:总股本为 9.22 亿元,资本公
积为 0.35 亿元,盈余公积为 0.62 亿元,未分配利润为-0.39 亿元,少数股东
权益-0.25 亿元。

    四、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921,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