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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5 深市 聆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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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聆达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聆达股份”变更为“ST 聆达”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聆达股份”变更为“ST 聆达”;

  3、股票代码:300125;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
  股票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1,029,407.64 元、-16,927,967.46 元、-261,992,536.94 元,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95,944,853.14 元、
-19,469,906.57 元、-276,009,157.6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及 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现有 3.5GW-182mm 大尺寸 PERC 高效太阳能电池片产
线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对其高效光伏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实施临时停产,后续复
产情况将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因受技术迭代及近期光伏产业 PERC 光伏电池片价格低迷、公司设备技改及流动性问题等多种因素影响,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金寨嘉悦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7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2024 年 4 月 30 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否定意见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严格责任追究,明确主体责任

  公司已按照内部制度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同时,责令公司相关部门以此为戒,强化公司内部信息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加强关联交易等内控制度的执行

  公司确认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公司内部整改。根据资金占用情况、关联方的清偿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截至公告日已经收回部分占用款项本金
及利息,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3、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规范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其真正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2)完善和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汲取经验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3)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公司将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公司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董事会针对金寨嘉悦临时停产事项高度重视,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低息无抵押财务资助、定向增发、引介融资渠道等方式。协调债务整体解决方案,引进外部资金,减轻债务负担,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快恢复子公司金寨嘉悦的生产经营。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一)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 号

  (三)咨询电话:0564-7339502


  (四)传真:0564-7339502

  (五)电子邮箱:east300125@lingdagroup.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8 条的规定,若公司因《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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