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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5 深市 ST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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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6-00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并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5,579 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5,785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3,841 万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六安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

条,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目前,公司重整

计划已执行完毕,重整程序经六安中院裁定终结,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重整事项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该申请能否
获得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2022 至 2024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值为负且 2024

年财务报告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
定意见;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高效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实施临时停产,并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

恢复正常生产;因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根据《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一)(四)(五)(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存在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5,579 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5,785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3,841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
院)送达的(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
算申请”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针对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管理人出具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均认为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六安中院作出(2025)皖 15 破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六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裁定终结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2 至 2024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值为负且公司 2024 年度被出具
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四)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六)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实施
临时停产,并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因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五)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以控制流动性风险为经营前提,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经营责任考核,降低费用开支,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做好科学的资金统筹,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继续聚焦于自有资产利用及运营效率的提升,在保持业务稳定性、盈利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业务降本增效的机会,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1、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将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进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做到审批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事项。

  2、违规担保情况及进展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违规担保事项已分别取得生效判决及生效仲裁裁决,判决/裁决结果均认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5)。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停产进展


  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与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协调审理,均已执行完毕,金寨嘉悦后续将根据《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经营方案进行主业的转型升级,并借助产业投资人的资金实力、经营管理经验和金寨嘉悦治理能力,提升金寨嘉悦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10.3.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