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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阳谷华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0-065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0 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的积极变化,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同意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60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19-103)、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51,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0%,最高成交价为

10.6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7,652,622.86 元(不
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2 月 4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251.90 万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62.97 万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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