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被担保方新开源生物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远期结售汇业务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本次交易收到款项后的顺利推进,也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康熙雄:____________ 吴德军:____________ 周彤:____________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