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5-121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董事长李敏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长李敏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以
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实际股份数量(899,136,483 股)为计算依据,下同)。
根据公司董事长李敏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员名称、持股情况、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来源
序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拟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号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减持原因 (股) 比例 股份来源
(%) (%)
股权激励
1 李敏华 580,000 0.06 个人资金需求 不超过 不超过0.02 股份、个人
145,000 二级市场
买入股份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3、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布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
4、截至本公告日,李敏华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
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李敏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李敏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李敏华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