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因新增、删减或排列相关条款导致原序号发生变化,而不涉及其他内容变化的,不一一列 示说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公司发起设立;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91330200725152191T。
代码:91330200725152191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2 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2 日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350 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 2010 年 普通股 2350 万股,于 2010 年 8 月 6 日在深
8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新增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
发;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技术服务、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 研发;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技术服务、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口罩(非医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用)生产;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金属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材料销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树脂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进出口代理;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互
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园林绿化工程施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园林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绿化工程施工;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人的研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除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在:宁海县桃源街道科园北路 236 号;宁海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 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 15 号)
宁海县桃源街道科园北路 236 号;宁海县梅
林街道三省中路 15 号)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宁波双林投
资有限公司(宁波双林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
年 12 月更名为宁波双林投资股份有限公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双林投资 司,2007 年 2 月更名为双林集团股份有限
(后整体变更设立为“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 公司,2025 年 6 月更名为双林股份有限公
司”)、邬建斌。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2025 年 7 月更名为宁波双林集团股份
2006 年 3 月份货币出资 5400 万元;2011 年 有限公司)、邬建斌。宁波双林投资有限公
5 月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出资 2700 万元。
邬建斌 2006 年 3 月份货币出资 600 万元; 司 2006 年 3 月份货币出资 5400 万元;2011
2011 年 5 月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出资 300 年 5 月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出资 2700 万
万元。 元。邬建斌 2006 年 3 月份货币出资 600 万
元;2011 年 5 月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出资
300 万元。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6,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本 总 数 为 571,982,94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571,982,940 股,均为普通股。
股 571,982,940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