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1-106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的通知,其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前期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集团”)为调整内部结构,正在筹划协议收购海淀科技所持有的公司29.48%股份的相关事宜。
2021年9月13日,海淀科技与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淀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海淀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692,632,5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以6.456558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海新致,合计转让价款为4,472,022,309.24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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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之法律意见书》。
2021年9月22日公司收到海新致提供的《关于收购三聚环保股份事项审批进展的告知函》,获悉海新致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要求履行股份收购的审批程序,截至2021年9月22日尚未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取得批复后将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复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海新致提供的《关于收购三聚环保股份事项进展的告知函》,获悉海新致目前正在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审批程序完成后及时告知公司。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国有有权机构审批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2021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海新致出具的《关于收购三聚环保股份事项进展的告知函》及相关文件,获悉海淀国投集团已形成股东决议:“同意海国投集团下属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议收购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部29.48%股份”。根据《上市公司国有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负责管理以下事项:…(二)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本企业集团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海新致已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相关规定完成审批程序。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0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已获得国有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登记情况
公司今日收到海淀科技通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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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海淀科技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海新致共持有公司692,63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发生变化。公司新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12层1230室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常志珍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变更后,公司新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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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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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