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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1

安诺其: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0-052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4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本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 以其 管理的 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
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届时确定的定价原则,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发行竞价结果,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上限为279,149,781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规模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上限为279,149,781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规模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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