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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天科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旗天科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旗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天科技”)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继续支持控股子公司上海旗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沃信息”)
的业务发展,公司对旗沃信息提供的 15,900 万元财务资助展期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利率 5.22%保持不变。旗沃信息的其他股东刘涛先生、霍尔果斯旗融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旗融投资”)合计持有旗沃信息 48.99%股权,对上述展期的财务资助按其在旗沃信息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借款人)、旗沃信息(债务人)、刘涛先生和旗融投资(担保人)于 2020 年1 月 6 日签署了《借款协议》,同日,刘涛先生与旗融投资签署了承担担保责任
的《承诺函》。(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2020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0-014)。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公司收到旗沃信息归还的部分财务资助 12,027,565.00 元。

  2021 年 7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收到旗沃信息归还的部分财务资助 800 万元。

    二、进展情况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向旗沃信息发出《催款函》,主要内容为“根据《借
款协议》约定,截止本通知发函日,旗沃信息未归还借款本金为人民币138,972,435.00 元整,至到期日尚需归还利息合计人民币 16,450,341.61 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55,422,776.61元。请贵司于收函后安排到期后归还上述欠款至我司。”
  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收到旗沃信息的《回复函》,主要内容为“鉴于我司
业务开展情况低于预期,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因此无法按期归还贵司财务资助。”
  收到旗沃信息回函后,同日,公司向《借款协议》的担保方刘涛先生和旗融投资分别发出《关于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主要内容为“现旗沃信息的财
务资助临近届满,我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向旗沃信息发出催款通知书,并已
于2023年4月4日收到旗沃信息无法归还我司财务资助的回函。故我司特通知,
刘涛先生与旗融投资应当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履行担保责任,向我司账户支付人
民币 76,141,618.26 元代为清偿旗沃信息应清偿之债务。”

  截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收到刘涛先生履行担保责任的款项
76,141,618.26 元。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收到刘涛先生和旗融投资的《关于要求
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的回函》,具体内容为“本人刘涛已按贵司《关于要求履行
担保责任的通知》所要求的时间、金额、账户在 2023 年 4 月 6 日和 2023 年 4
月 10 日分批履行担保责任合计人民币 76,141,618.26 元。本人及霍尔果斯旗融股
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与贵司、上海旗沃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项下的担保责任已经完整履行,本人及霍尔果斯
旗融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承诺函》
因担保责任履行完成均已失效。”

  2023 年 4 月 10 日,旗沃信息收到刘涛先生的《关于放弃担保追偿权的告知
函》,主要内容为“本人刘涛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和 2023 年 4 月 10 日按《借款
协议》约定和旗天科技《关于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的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向旗天科技账户支付人民币 76,141,618.26 元代贵司清偿《借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本人作为已承担责任的保证人据此享有对贵司追偿人民币 76,141,618.26 元的权利。但出于降低贵司财务压力,支持贵司业务发展的原因,本人经审慎考虑决定,自愿放弃对贵司的人民币
76,141,618.26 元的担保追偿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进展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降低旗沃信息债务水平,预计不会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将会对公司合并资本公积、少数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具体以年度审计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催款函》和《回复函》;

  2、《关于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关于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的通知的回函》和《关于放弃担保追偿权的告知函》;

  3、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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