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ST赛为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定重整投资人的债权人会议决议
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预重整投资人虽已经确定,但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与最终中选的预重整投资人能否就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及能否签订正式的预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
性”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自 2025 年 4 月 25 日复
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赛为智能”变更为“ST 赛为”。
5、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3.1 条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7,000 万元至-62,000 万元(未经审计)。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6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6、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4.1 条
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2025 年 3 月 19 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
为智能”)收到深圳市通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
为由,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收到深圳中院作出
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粤 03 破申 658 号),深圳中院决定对赛为智能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担任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 2025年 8 月 29 日(含当日)前,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或现场申报的方式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赛为智能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 12 时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上
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的通
知暨预重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为尽快遴选出重整投资人参与赛为智能的预重整/重整程序,最大程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各方利益,预重整管理人在报告深圳中院同意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召开赛为智能预重整案债权
人 会 议 以 选 定 重 整 投 资 人 。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期限已届满。经统计债权人表决意见,根据深圳中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八十一条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选定深圳大恩芯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预重整投资人虽已经确定,但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与最终中选的预重整投资人能否就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及能否签订正式的预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虽然深圳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但是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自 2025 年 4 月 25 日复牌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赛为智能”变更为“ST 赛为”。
5、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3.1 条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7,000 万元至-62,000 万元(未经审计)。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可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6、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4.1 条
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