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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8

华星创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23-062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星创业”)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已完成此次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聘任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设董事长 1 人。

  非独立董事:朱东成先生(董事长)、沈力先生、朱东芝女士、王志刚先生
  独立董事:俞立先生、宋广华先生、步丹璐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为朱东成先生(主任委员)、沈力先生、俞立先生。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俞立先生(主任委员)、朱东成先生、宋广华先生。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步丹璐女士(主任委员)、宋广华先生、朱东芝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步丹璐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设监事会主席 1 人。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高宏斌先生(监事会主席)、侯继洋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阳万江先生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财务总监:沈力先生

  副总经理:王志刚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艳女士

  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7208518


  传 真:0571-87208517

  邮箱地址:hxcy_1@hxcy.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聚才路 500 号

  邮编:310052

    五、公司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嫦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江水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水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监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其股份变动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战略规划、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提升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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