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 9:30 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
合方式召开。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兵先生、监事张文哲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伟兵先生、副总裁熊金梅女士、总工程师郑君林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杨德先先生、姜东升先生、监事尹力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尹健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 2024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 2024 年年度工作报告》内容见年报第三节、第四节。
本议案须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0,413,354.9 元,2024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为 99,714,904.8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后,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971,490.4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86,115,192.5 元,合并
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34,398,007.12 元。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0,831,5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在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
《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审议<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此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七、《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此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13,480.60 51,989.8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144,254.43 -2,038,547.5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889,534.03 -6,015,684.46
合计 -2,668,201.00 -8,002,242.15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 -659,177.63 -983,693.26
约成本减值损失
合计 -659,177.63 -983,693.26
(3) 坏账核销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8,575,934.36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 4,142.50
合计 8,580,076.86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应收账款性 履行的核销 款项是否由
单位名称 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程序 关联交易产
生
常州市中医 合同已和解
医院 往来款 3,159,132.00 调整,无收回 审批 否
可能性
新余市卫生 账龄过长,合
和计划生育 往来款 1,961,000.00 同已和解调 审批 否
委员会 整,无收回可
能性
账龄过长,合
常州市商务 往来款 1,729,099.00 同已和解调 审批 否
局 整,无收回可
能性
江苏水母医
疗科技有限 往来款 1,040,000.00 债务人注销 审批 否
公司
常州市新北 账龄过长,合
区社会事业 往来款 309,800.00 同已和解调 审批 否
局 整,无收回可
能性
合计 8,199,031.00
本着谨慎性原则,经核查,公司因部分应收款项账龄过长,合同已和解调整,债务人注销等原因,已无收回的可能性,故对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将减少 2024 年度利润总额 1,904,999.06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此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关于修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