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5-057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并修订、制定了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登记备
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制度的情况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修订、制定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修订/新 是否提交股东
制度名称
号 增 大会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修订 是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否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2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1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9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修订 否
23
理制度》
2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增 否
25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审核制度》 新增 否
2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新增 否
上述制定、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1-6项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制定的制度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1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
定,制订本章程。 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二条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 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2 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其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 变。
信用代码不变。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3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5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6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包括实际履
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7 新增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8 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9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