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股票代码:300011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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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庆伟 张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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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谦 左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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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爱武 仝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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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原 罗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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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慧平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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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陈 倪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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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建云 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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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兴周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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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舸 万 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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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梅 段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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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彤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释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二、本次发行概要...... 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9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1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4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 16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16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意见...... 16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 1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1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4
一、备查文件...... 24
二、查询地点...... 24
三、查询时间...... 24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鼎 指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技术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 指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工控资本 指 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政府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
董事会 指 鼎汉技术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鼎汉技术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 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源证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2025 年修订)》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9月1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1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2月13日,发行人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次发行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25年8月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上述方案调整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本次发行已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过程
2025 年 9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北京鼎汉技
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1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
收到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24,205,900.0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928 号),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止,发
行人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6,90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205,900.00 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875,779.89 元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1,330,120.11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6,905,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74,425,120.11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工控资本,其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三)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6,905,000 股,由工控资本全额认购,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11 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