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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9 深市 安科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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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6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和抗肿瘤事业部 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
      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本次涉及激励对象共 86
      名,拟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3,65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672,521,258 股的
      0.0534%,回购价格为 5.27 元/股。

     公司拟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资格的 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30,400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018%,回购价
      格为 4.81 元/股。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 4,855,759.50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3,65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534%,拟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资格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018%,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924,050 股。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相应报告,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科生物: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光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部门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科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5、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月 16 日。

  9、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10、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11、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2、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对 728 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完成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锁数量为
9,921,420 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1 月 29 日。

  13、2024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披露了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14、2024年11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披露了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15、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披露了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16、2025年08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7、2025年1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同时,同意依法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全部限制性股票以及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亦出具相应报告。


  上述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说明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第三期激励计划的规定,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400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018%。

  2、关于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未成就和抗肿瘤事业部以外获授人员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1)第三期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注1

                  2023 年度    增长率不低于 269%;或 2023 年净利润注1不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7.63 亿元。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注1

                  2024 年度    增长率不低于 342%;或 2023 年及 2024 年累
                                计净利润注1不低于 16.78 亿元。

  注 1 的 2023 年、2024 年净利润指未扣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前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

  抗肿瘤事业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需在各年度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接受考核,根据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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