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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天海防务: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何旭东先生、占金锋先生、翁记泉先生、秦炳军先生、吴昶先生、董文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童一杏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杜惟毅先生、王海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童一杏女士、杜惟毅先生、王海黎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旭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10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厦门大学EMBA,中共党员。曾任厦门国贸船舶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国贸船舶进出口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钦实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隆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何旭东先生通过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2.50%的股权(216,000,000股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占金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8年9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泰州口岸船舶工业公司技术处技术员、项目主管,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科研部轮机科副科长,设计一部副经理、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船舶工程设计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衡拓船舶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

    占金锋先生持有公司328,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翁记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4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厦门古龙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主管、经理助理,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翁记泉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秦炳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8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爱德华造船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沪东中华造船集团公司设计二所副所长,挪威船舶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技术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中船(上海)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秦炳军先生持有公司24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上海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审计室主任、财务处副处长,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吴昶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文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3年11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康奈尔大学MBA。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2016年1月注册保荐代表人。曾任普华永道高级审计师,东海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新时代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中原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文婕女士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100,000 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童一杏:女,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2 年 1 月,毕业于香港理

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曾任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会计,中山大学会计学助
理教授,西澳大学会计学讲师、会计学副教授,昆士兰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现任上海大学
会计学教授。

    童一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杜惟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5 年,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

员。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
公室)副总监(主持工作),昊理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执古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三板),上海兰宝传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派森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
有限公司董事。

    杜惟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黎: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1 年 5 月,博士研究生学历,特聘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曾任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UCSD)斯克里普斯海洋研究所 Associate Specialist;厦
门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厦门大学特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
学科考船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王海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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