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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天海防务: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91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后,如果管理人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 助
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股票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停牌并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质押率仍然较高,且均被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存在被执行或非交易过户的风险。因此,公司实控权存在变更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证券代码:
300008,证券简称:天海防务)股票于 8 月 26 日、8 月 27 日、8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并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91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公告编号 2020-085 、2020-086),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88,225.53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94.88%,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众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经核查,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重整工作仍在继续推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管理人及公司继续筹备将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重整相关事宜正在有序推进。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事项未消除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 2 月 14 日被裁定进入重整程序,2019 年年报审计会计师发表了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因公司重整事项尚未推进完毕,该事项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第二大股东被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立案调查的风险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91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5 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司第二大
股东李露等人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立案。目前该案侦查尚在进行中,案件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后,如果管理人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

    4、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 助
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股票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停牌并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实控权变更风险

    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质押率仍然较高,且均被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存在被执行或非交易过户的风险。因此,公司实控权存在变更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91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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