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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1 深市 特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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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特锐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4-025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4号)同意注册,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140,63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88.84元,扣除发行费用9,237,73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762,252.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已于2021年4月9日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000017号)对此予以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承诺投入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额

 1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8,525.11        41,197.88

 2  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                        20,553.00        16,400.09

 3  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综合楼建设项目      14,525.00          11,755.39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9,722.87

                      合计                            113,603.11        99,076.2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资金逐步投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 2023 年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0.4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证券公
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等。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具体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以及进展跟进等。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开展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且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及公司的正常运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措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为公司以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0.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0.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等需求的前提下开展,且投资产品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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