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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7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11人。

  (二)解除限售股票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557,75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2%。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于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五)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年5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1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2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75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21日上市。

  (八)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九)2025年6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 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6月21日。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6月20日届满,将 于2025年6月23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售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      目目目目          目目目目

  售期      目目目目X        目目目目Y

        满足以下两个目  满足以下两个目

        标之一:        标之一:

        1 、 以 华 亚智 能  1、以华亚智能20

        2023年的营业收  23年的营业收入

 第一个  入为基数,2024  为基数,2024年

 解除限  年度营业收入增  度营业收入增长

  售期  长率不低于25%; 率不低于15%;

        2 、 以 华 亚智 能  2、以华亚智能20

        2023年的净利润  23年的净利润为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为基数,2024年度  基数,2024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不  净利润增长率不    伙)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的《审计报
        低于15%;      低于10%;        告》(天衡审字(2025)01119号),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  在剔除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因实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为  施重大资产重组而产生的重组收益或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商誉减值、收购企业后续经营损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  益等一切与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因素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  影响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534,926,914.10元。相较于公司2023年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  营业收入为460,976,449.36元,公司
测和实质承诺。                                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6.04%,对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实施公开发行股  应公司层面标准系数为0.8。
票或可转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可转债或发行
股票购买资产、并购重组等事项,在计算业绩指标
时,剔除相关因素的影响。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
组,则在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当期及后续各解除限售
期计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时,剔除重组收益或
亏损、商誉减值、收购企业后续经营损益(如有)
等一切与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因素的影响。上述“重

大资产重组”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公司将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达成情况,确定公司
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目目目目目目      M≥X    X目M≥  M目Y

  目目目目目M目                Y

    公公公公        1.0      0.8      0

    公公公公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
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标准系数确定激励对

                                              授予的112名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离职
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111人
  个人层面标  1.0  0.8    0.5    0        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个人层面标
    准系数                                  准系数为1.0,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公司层面标准系
数×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111名 符合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557,753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性说明

    2024年5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