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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9

鑫铂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鑫铂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发行与配售,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2 月 1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
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到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将不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若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2 月 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
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下,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
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2 月 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和 2021 年 1 月 29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处行业为 C32“有
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为 47.17 倍(截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T-3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
考。本次发行价格 18.0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公司 2021 年 1 月27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8,722.94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9.31%;
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 9,097.7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 8,373.1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40.96%。

    公司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3,110.09 万元至 26,338.23 万元,
同比变动幅度为 8.10%至 23.20%;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210.00 万元至 2,710.00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 30.00%至 59.41%;
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10.00 万元至 2,210.00 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 14.00%至 47.33%。上述 2021 年
第一季度预计经营业绩数据系公司初步预测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公司通过深化与优质客户的持续合作,积极拓展新能源光伏行业、轨道交通行业、汽车轻量化等行业的优质客户。特别是在新能源光伏行业,公司已成功进入行业第一梯队企业晶科能源、隆基股份、晶澳科技的供应商体系,已成为新能源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及市场拓展优势,通过不断加大与现有客户合作的同时,充分展示与行业龙头客户合作的经验,不断导入新的大型客户,增加公司的产出规模,保证公司收入不断持续增长。同时,公司继续深化铝型材及铝部件行业的价值延伸,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以保证公司产品盈利状况的不断改善。但公司也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动、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将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发生大幅波动,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2,661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总额为 42,383.6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8.08 元/股,发行新股 2,661 万股计
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110.88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5,727.2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83.60 万元。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661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鑫铂股份”,股票代码为“003038”,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 2,661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制
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1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61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9.87%。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华林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T-3 日)完成。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到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将不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若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0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4,026,660 万股。

  4、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48,110.8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42,383.60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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