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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传智: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ST传智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黎活明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22 名,代表股份 200,483,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1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名,代表股份 198,984,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44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 名,代表股份 1,498,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5 名,代表股份1,50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4 名,代表股份 1,49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4%。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207,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6%;反对 2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213,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反对 2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4%;弃权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210,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0%;反对 2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5%;弃权 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209,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7%;反对 2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弃权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核定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175,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4%;反对 26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0%;弃权 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294%;反对 26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519%;弃权 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86%。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核定 2024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176,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0%;反对 2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6%;弃权 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158%;反对 2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58%;弃权 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83%。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194,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 2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9%;弃权 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922%;反对 2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489%;弃权 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88%。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198,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2%;反对 2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弃权 3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046%;反对 2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568%;弃权 3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86%。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187,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6%;反对 25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8%;弃权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602%;反对 25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44%;弃权 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3%。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185,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反对 2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5%;弃权 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074%;反对 2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909%;弃权 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18%。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部分治理制度暨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214,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3%;反对 2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4%;弃权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表决结果:通过,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黎活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9,040,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2,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11%。

  表决结果:黎活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选举陈琼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9,446,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68,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157%。

  表决结果:陈琼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选举于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9,026,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8,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95%。

  表决结果:于洋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选举刘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9,02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8,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22%。

  表决结果:刘凡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十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99,031,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2,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