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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未使用的2,18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该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4,000,000股减少至101,82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4,000,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01,820,000元。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2.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25日,10: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62800055

  5.邮政编码:100102

  6.电子邮箱:pr@zznode.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