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日:2022年1月14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29.32万份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55.25万股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12月1日发布的《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2年1月14日,以17.3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54名激励对象授予129.32万份股票期权,以8.6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255.2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权益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568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不超过495.54万份,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8.98万份,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777.78万股的0.3950%;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6.56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777.78万股的0.7634%。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人员。
4、行权/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7.3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69元/股。
5、行权/解除限售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安排如下表所示:
权益 行权/解除限售 行权/解除限售时间 行权/解除
种类 安排 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股 权第一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票 首次授予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权第三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股票第一个解除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限 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制 首次授予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股 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票 首次授予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股票第三个解除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股票期权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处理方式
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
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线上业务的员工,其首次获授 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以2020年线上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线上业务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以2020年线上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线上业务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2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以2020年线上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线上业务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0%
注:上述“线上业务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线上业务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 下同。
非线上业务员工首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45%,并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75%,并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115%,并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5%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 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考核期内公司存续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产生的激励成本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公司 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 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 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可行权数量。
计算方法: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数量=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个人标准系数
其中,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考评得分 A 考评得分 B 考评得分 C
个人标准系数 100% 80% 0%
(2)限制性股票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处理方式
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线上业务的员工,其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2022年,以2020年线上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线上业务营
除限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2023年,以2020年线上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线上业务营
除限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2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2024年,以2020年线上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线上业务营
除限售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0%
非线上业务员工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2022年,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营业收
除限售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45%,并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2023年,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营业收
除限售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75%,并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2024年,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营业收
除限售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115%,并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激励对象当年度能否解除限售。
计算方法: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数量=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标准系数
其中,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考评得分 A 考评得分 B 考评得分 C
个人标准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应符合以下原则: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数量;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