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3000 深市 劲仔食品


首页 公告 劲仔食品:劲仔食品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劲仔食品:劲仔食品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65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 A 座写字楼 46 楼公司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5 人,代表股份数量 215,216,1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616%。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10,870,4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7.777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5 人,代表股份 4,345,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846%。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0 人,代表股份 4,667,88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2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5 人,代表股份 4,345,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46%。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有 2 个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4,451,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6%;反对 7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5%;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02,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136%;反对 7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67%;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9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1 修订《筹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14,002,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60%;反对 1,1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3%;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4,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968%;反对 1,1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579%;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2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13,990,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4%;反对 1,1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6%;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441,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375%;反对 1,17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020%;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0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3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14,015,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0%;反对 1,1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3%;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67,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753%;反对 1,1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794%;弃权 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4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13,984,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6%;反对 1,1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5%;弃权 1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35,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069%;反对 1,1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980%;弃权 1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5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5 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14,009,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91%;反对 1,1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2%;弃权 8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60,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403%;反对 1,1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23%;弃权 8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7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