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3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光大证券就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国泰海通证券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承接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泰海通证券委派张贵阳先生、范心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对光大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张贵阳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会计专业硕士。曾主持或参与广济药业(000952.SZ)非公开发行项目、比音勒芬(002832.SZ)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大禹节水(300021.SZ)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首华燃气(300483.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中际旭创(300308.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大禹节水(300021.SZ)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露笑科技(002617.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华自科技(300490.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欣锐科技(30074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铭普光磁(002902.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佛山照明(000541.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锌业股份(000751.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领益智造(002600.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胜宏科技(300476.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光弘科技(30073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泛亚微透(688386.SH)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永达股份(001239.SZ)IPO项目、尚航科技北交所IPO项目、领益智造(002600.SZ)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等。
范心平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主持或参与泰恩康(301263.SZ)IPO项目、广信材料(300537.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欣锐科技(30074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永达股份(001239.SZ)IPO项目、露笑科技(002617.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光弘科技(30073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