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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

  3、聘任原因:容诚所已连续五年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工作需求,经评估研究,公司拟聘请司农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司农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等多个行业。司农所对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林,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司农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区敏怡,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司农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腾,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在司农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参考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司农所协商确定审计收费,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含税),同比变动未超过20%。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所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容诚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容诚所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工作需求,经评估研究,公司拟聘请司农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落实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监督选聘过程,并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