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鑫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0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联营企业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祥鑫”)提供循环贷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350 万元,
用作本特勒祥鑫的营运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4)。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本特勒祥鑫于 2026 年 01 月 14 日签订了《贷款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06 月 07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441900MABP371D82,法定代表人为施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00 万元,营业
期限为 2022 年 06 月 07 日至 2052 年 06 月 06 日,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港
西路 18 号 102 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
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二)股权结构
本特勒中国持有本特勒祥鑫 51%股权,祥鑫科技持有本特勒祥鑫 49%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三)主要财务指标
1、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5,287.84 20,446.69 4,841.15 15,365.48 -655.16 -556.61
2、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 年 09 月 30 日 2025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3,709.89 29,241.02 4,468.87 18,316.28 -584.82 -372.28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本特勒祥鑫 49%的股权,能够对本特勒祥鑫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特勒祥鑫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五)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 年 08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80606868C,法定代表人:施宏,注册资本:5,868 万美元,营业期限:2011
年 08 月 23 日至 2061 年 08 月 22 日,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 2808 号 3 幢一层,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平衡;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其他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向本特勒祥鑫提供财务资助为人民币 3,038 万元,前述借款尚未到
期,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经核查,本特勒祥鑫是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三、财务资助本次进展情况
本特勒祥鑫本次向股东方提出财务资助需求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由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其中本特勒中国按照持股比例 51%提供借款人民币 2,550 万元、祥鑫科技按照持股比例 49%提供借款人民币 2,450 万元。
根据《贷款协议》,并结合本特勒祥鑫实际资金需求,近日本特勒中国、祥鑫科技分别向本特勒祥鑫提供借款人民币 2,550 万元、人民币 2,450 万元。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
币 5,488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31%。除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3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