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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鸿合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31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 52.4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截至 2024 年 3 月
 号                                      (调整后)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88,650.00            75,895.61

  2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16,603.03            8,061.80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771.37            5,547.48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3,633.98            6,719.23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6  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        11,000.00            8,031.38

  7  教室服务项目                          4,630.00            2,950.64

  8  师训服务项目                          1,870.00            1,035.40

                合计                      169,158.38            135,241.54

  注: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存在阶段性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所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所投资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现金管理的决议等情况,对投资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投资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投资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前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投资产品。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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