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通过认缴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创资本”)发起设立嘉兴捷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计 10,000 万元份额(最终合计份额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中的 4,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 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984944094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晓晨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6 号香江金融大厦 1511-020S
成立日期 2014-07-03
营业期限 2014-07-03 至 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资本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
经营范围 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无。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捷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 20%
2 周晓晨 800 80%
合计 1000 100%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捷创资本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
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捷创资本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71099。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其他有限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1 山东航投产业发展投资合 91370100MA94AEHC61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 1 号银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丰财富广场 1 号楼 2201 室
2 温州捷琰创业投资合伙企 91350203MA8RYKD179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
业(有限合伙) 道 1707 号亨哈大厦 7 层 701 室-212 号
3 江南洋 2106031978********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4 周晓晨 3403031985******** 上海市浦东新区********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上述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
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参与投资的基金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嘉兴捷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认缴规模:10,000 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224
室-1
5.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兵)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备案情况:尚未进行基金备案。
(二)各投资人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1.00%
山东航投产业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0 30.00%
温州捷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5.00%
江南洋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2.00%
周晓晨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 4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三)出资认缴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由全体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额分别缴纳。
(四)基金存续期
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满6年之日止(简称“存续期限”或“基
金存续期”)。基金成立之日起 4 年内为“投资期”,第 5 年起为“退出期”。经
代表实缴出资总额四分之三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1 次,可延长基金存续期
限为 1 年。基金存续期可以依照适用法律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
(五)退出机制
本合伙企业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或多种方式结合,退出其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
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的协议退出、股权/资产转让、股权回购、整体出售、公司清算、
其他合法方式等。
(六)管理模式
合伙企业事务由基金管理人和/或其聘用或授权的管理团队依据法律法规及本
协议约定管理。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
策委员会(简称“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投决会”),共三名,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两人、有限合伙人【山东航投产业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一人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包括
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用途(闲置资金管理除外)、投资方式、投资退出时间、投资退出方式等),该等事项获得三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基金管理人和/或其聘用或授权的管理团队应严格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生效决议开展项目投资及退出事宜。
金时科技有权派驻一名观察员,列席投决会、不享有投决会表决权。观察员有权在投资决策会议前获取全部会议材料,有权在会议上发表意见并提出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对质询予以书面回应。观察员的书面意见应记入会议纪要。
(七)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也不得将该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直接或间接质押、抵押。
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之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皆无效,并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伙人退伙与除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同意可以认定该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视具体情况,及于该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权益):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法律上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旨在借助其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同时充分发挥合伙企业各方资源及优势,通过投资与公司主业相关领域具备高科技和高发展潜力的企业,与公司业务形成资源协同及优势互补,有利于增进公司对前沿技术动态及行业发展趋势的了解,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整体战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存在的风险
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