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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时: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ST金时: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5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7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 289
 号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坚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5人,代表股份338,621,2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3.61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35,999,66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2.962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 17 人,代表股份 2,62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647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22 人,代表股份 4,18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34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6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871%。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62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6473%。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570,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1%;
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7,353,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57%;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570,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1%;
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560,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1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560,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1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35%;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78%;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560,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1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35%;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78%;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7%。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570,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1%;

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3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922%;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66,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29%;反
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6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87%;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彩时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590,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8%;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弃权 1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 7 个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李海坚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27,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40%;反
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69%;弃权 1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5535%;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78%;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7%。

  关联股东彩时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李文秀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27,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40%;反
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69%;弃权 1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35%;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78%;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7%。

  关联股东彩时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李杰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7,462,0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0%;
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0%;弃权 1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35%;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78%;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7%。

  关联股东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蒋孝文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8,560,6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9%;弃权 1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2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8.5535%;反对 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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