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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都股份:关于公司高管、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润都股份:关于公司高管、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完成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28 日下午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编号:2023-017)。

  一、根据相关决议,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为:

    总经理:刘杰先生;

    副总经理:由春燕女士、石深华先生、蔡强先生、陈威先生;

    财务负责人:石深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苏军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闫红娟女士;

    内审负责人:林刚先生。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自 2023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6 年 03 月 27 日止。

  二、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29 日
 附件:

    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简历

  1、刘杰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质量保证部经理、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润都国际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成员。

  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与本公司聘任和
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由春燕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商务总监、商务总监兼普药事业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润都健康大药房(广州)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由春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94,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与本公司聘任
和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石深华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鄂城钢铁厂成本会计、资金、结算科长,湖北鄂钢建安公司财务科
长,湖北鄂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科长、副处长,湖北鄂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专员;曾任珠海经济特区民彤制药厂财务经理,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5月至今任珠海南医大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董事;2011
年 4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 年 6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石深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30,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蔡强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化学专业博士、法国普瓦提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法国天然产物化学所博士后。曾任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项目部经理、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5月至今担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二院研发总监、副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2022年1月至今任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强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陈威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发展部外贸专员、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大区负责人、NC PHARMACEUTICALS 中国首席代表、珠海华发集团招商副总监;2022年6月加入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销售总监、项目拓展总监,2022年11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商务部经理。


    陈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新民先生的亲属,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苏军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历任浙江福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员、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QA验证部主管及QC经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质量受权人;2018 年 6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2018 年 6 月至今,任珠海润
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珠海润都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苏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4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本公司聘任的
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其他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闫红娟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北京金和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曾用名: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22 年 4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2022 年 8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闫红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情形。

  8、林刚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大专学历,中级审计师。曾任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员、威士茂科技工业园(珠海)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副经理、广东合迪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珠海普乐美厨卫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

    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内审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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