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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22 深市 伊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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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11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完成回购注销 14.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45%。其中,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回购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2.10 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1.50 万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手续办理。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3,352,124 股减少至 423,206,124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中“(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
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 万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
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10 万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3 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前述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1.50 万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合计 5 名(已包含存在多期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 14.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及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由于上述两期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情形,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年度现金分红已由公司代为收取,故回购数量及价格无需调整。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41 元/股,2024 年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14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其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余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支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1,199,650.20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合计人民币 1,199,650.20 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146,0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045,140.00元,支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8,510.20 元,所有回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518Z0176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完成
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二、本次回购注销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9,546,419  11.70%    -146,000    49,400,419  11.67%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3,805,705  88.30%          -  373,805,705  88.33%

 总股本              423,352,124  100.00%    -146,000  423,206,124  100.00%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相关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及解除限售、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除限售、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