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向贵所提交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被受理。
本次变更前,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为叶长城、罗寻,现变更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叶长城、洪英。变更原因为:原签字律师罗寻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之盖章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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