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伊恩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按照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应有的作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成柱先生、肖幼美女士和乐宏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现场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编写了《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845.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2.2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7.55%。2024 年末,公司总资产 201,088.83 万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33%,公司净资产 168,105.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5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建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直接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凌东胜先生、王
明意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伊恩江先生、陈
外华先生、范峤峤女士因在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回避表决。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15、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