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公司 16 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5 人,代表股份 1,079,818,58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83.165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1,076,308,42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2.89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9 人,代表股份 3,510,16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70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 222 人,代表股份 3,510,56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704%。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3,199,03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1%,以下简称“众城投资”)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出具《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针对《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中特定事项,众城投资承诺放弃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12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提案 1、2、4、5、6 属于众城投资放弃表决权事项。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0,971,6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6%;反对 479,3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9%;弃权 49,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81,5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319%;反对 479,3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543%;弃权 49,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7%。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475,118,896 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6,059,3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 516,5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弃权 43,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0,3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416%;反对 516,5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56%;弃权 43,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天然气供用气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4,275,9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反对 371,1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 52,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86,79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287%;反对 371,1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21%;弃权 52,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92%。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475,118,896 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6,192,7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 371,2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 5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83,79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433%;反对 371,2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749%;弃权 5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1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6,074,0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 478,0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弃权 67,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65,0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619%;反对 478,0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176%;弃权 67,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3,784,2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5%;反对 2,768,96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8%;弃权 66,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5,2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52%;反对 2,768,96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754%;弃权 66,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9,279,21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0%;反对 477,54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2%;弃权 61,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71,1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356%;反对 477,54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31%;弃权 61,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1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刘家杰律师、戴思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