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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H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庄园牧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H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2-044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H 股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
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 H 股回购要约并退市及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的议案》,同意 H 股回购要约的每 H 股要约价格为 10.89 港元,回购全部已
发行 H 股 35,130,000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要约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根据前述每股要约价格及假设所有 H 股股东完全接纳 H 股回购要约,本次 H 股回购要约资金总额约为 382.57 百万港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所有已回购的 H 股将予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所注销的 H 股面值金额。
具体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H 股回购要约须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后方可作实,上述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本公司于首个截止日期(目前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下午四时正(或本公司根据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可能决定的较后时间及日期)或之前所接获 H 股回购要约的有效接纳(且在获准许的情况下未撤销)达至至少 90%的独立 H 股股东所持的 H 股。因此,H 股回购要约可能会或可能不会作实。

  假设 H 股回购要约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并作实,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 H 股
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 号甘肃省商会大厦 B 座 26 层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潘莱

  4、联系电话:0931-8753001

  5、传真电话:0931-8699582

  6、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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