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1、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届满,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 231,185 份,增加股
本 231,185 股,公司总股本由 308,433,335 股增加至 308,664,520 股,注册资本
由 308,433,335 元变更为 308,664,520 元。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
购股份(1,745,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转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7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308,664,520 股增加至 431,432,088 股,注
册资本由 308,664,520 元变更为 431,432,088 元。
因此,公司总股本将由 308,433,335 股变更为 431,432,088 股,注册资本将
由 308,433,335 元变更为 431,432,088 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列示如下:
修改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经原有限责 公司原为有限责任公司,经原有限责
任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整体变更 任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全 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全
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并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并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4400007076853577 的营
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3,3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于 2017 3,3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零捌佰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叁仟壹
肆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伍元。 佰肆拾叁万贰仟零捌拾捌元。
第十四条 IC 卡、IC 卡智能系统、IC 卡读写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IC
具、通讯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生产销 卡、IC 卡智能系统、IC 卡读写机具、
售,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计算机网 通讯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生产销售,
络系统工程及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 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计算机网络系
的设计、安装、维护及技术咨询,生 统工程及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设
修改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产及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经国家密 计、安装、维护及技术咨询,生产及
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 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经国家密码管
开发、生产(以上生产项目由分公司 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
办证照经营);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 生产(以上生产项目由分公司办证照
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 经营);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
测的商用密码产品的销售;设备租 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
赁;计算机及软件服务;销售:普通 用密码产品的销售;设备租赁;计算
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家用电器, 机及软件服务;销售:普通机械、电
计算机及配件;固网代理收费服务; 器机械及器材,家用电器,计算机及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票务服务。 配件;固网代理收费服务;佣金代理
人才招聘、人才信息服务;人才测评; (拍卖除外);票务服务。人才招聘、
人事代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 人才信息服务;人才测评;人事代理;
推荐;计算机研发、生产、销售;从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推荐;计算
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联网 机研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与技
技术应用与开发;家庭及公共社区智 术的进出口业务;物联网技术应用与
能化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开发;家庭及公共社区智能化产品的
经营电信业务;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 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营电信
化服务,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销售 业务;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化服务,
及服务。金融自助终端、政务自助终 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服务。
端、其他电子自助终端以及制卡设备 金融自助终端、政务自助终端、其他
的研发、制造、销售、代理和服务; 电子自助终端以及制卡设备的研发、
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 制造、销售、代理和服务;市场调查,
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人力资源 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不含
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 投资类咨询);人力资源服务;职业
服务);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 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08,433,335 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31,432,088 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本:…… 本:……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2) 与持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2) 与持
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4)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 (4)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方式之一进行:(1) 证券交易所集中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竞价交易方式;(2) 法律、行政法规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3)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3)项、
第(5)项、第(6)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第(5)项、第(6)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易方式进行。 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1)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1)项、
第(2)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2)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章程第二十四条第(3)项、第(5)项、 章程第二十四条第(3)项、第(5)项、
第(6)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6)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
(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 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修改条款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
属于第(3)项、第(5)项、第(6)项情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