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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4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方式公示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4 年 9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30 日作为首次授权日,以 23.89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68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13.16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5、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3.89 元/份调整为 23.39 元/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预留股票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409,900 股后的
406,609,6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发生派息事宜时,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3.89 元/股调
整为 23.3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3.89 元/股调整为 23.39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和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