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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7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9 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柳秋杰先生

    非独立董事:柳秋杰先生、王铁成先生、辛晨萌先生、吕宝宁先生、辛汪琦先生

    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邹钧先生、王锋德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裴鸿昌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学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王锋德(独立董事)  邹钧(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邹钧(独立董事)

    委员:王锋德(独立董事) 柳秋杰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柳秋杰

    委员:王铁成、辛晨萌、辛汪琦、刘学伟(独立董事)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锋德(独立董事)

    委员:柳秋杰、邹钧(独立董事)、吕宝宁、刘学伟(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刘学伟先生担任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已过半数;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已过半数,并由分别由独立董事邹钧先生和王锋德先生担任召集人。
    三、公司聘任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柳秋杰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刘志鸿先生

    副总经理:王铁成先生、张立杰先生、李春瑜女士、王成先生、黄平先生
    总工程师:李春瑜女士

    财务总监:王铁成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董事会秘书:辛晨萌先生

    辛晨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辛晨萌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传真号码:0535-2232378

  电子邮箱:xcm@sdhynj.net


    通讯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 3 号

    五、公司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内部审计负责人:邓宝丽女士

    邓宝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高晓宁先生

    高晓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高晓宁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传真号码:0535-2232378

  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 3 号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柴恩旺先生、杨公随先生在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离任董事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妥善做好了工作交接并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在此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