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3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
提供意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其协商确定聘任事宜(含确定审计
费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 H 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
人全资拥有。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自 1976 年起在中国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
等专业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
金融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
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经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同时系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 US PCAOB )和日本金融厅( 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自 2020 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通过对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要求,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为本次发行及上市目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为本次发行及上市目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